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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阜公司顺平南养护工区组织学习《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》
作 者:刘玲
来 源:
添加时间:2023-03-01


2023228日,顺平南养护工区组织全体职工学习《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》并组织了集中笔试。

《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》内容明确生产经营单位、举报人的责任和义务,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,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,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,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。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工作遵循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”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和“谁受理、谁奖励”的原则,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和管辖层级受理举报事项。举报人举报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,应当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,或者虽然发现但未依法依规处理,经核查属实的,给予举报人奖励,奖励标准参照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》。

通过组织全体职工学习《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》,使全体职工了解《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》条例,提高了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,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,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奠定一定的基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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